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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有关问题的提示

2008-05-16 16:08:37    作者: 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管局

 

为规范医药市场秩序,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,促进医药市场合理布局,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现对在白云区辖内申办药品零售企业的场地有关问题明确如下:

 

开办药品零售的营业场所必须提供商业用途的房地产权证书、使用权证明;属于集体土地上的物业须出具政府国土房管、规划部门批准作商业用途的文件和相关材料。

 

申办人所提交资料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,将不予受理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OO八年五月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