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》(2007年版)(以下简称:《规范》)已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。为提高我市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管理水平,保障化妆品卫生质量和消费者的使用安全,贯彻落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和继续解放思想、推动科学监管学习讨论活动的要求,请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学习贯彻《规范》工作。
二OO八年五月十九日
附件:《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》(2007年版)